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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公布省本级取消下放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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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21 02:05:14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591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经向省审改办报备,我委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承接国务院决定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1项;我委2014年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
发布单位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0-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ebwst.gov.cn/index.do?id=57902&templet=con_news&cid=365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经向省审改办报备,我委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项,承接国务院决定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1项;我委2014年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1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和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原属于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8月下放至省级,由我委承接,列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序号为21026,具体内容见《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10月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事项目前由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原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2014年8月调整为后置审批,我委已修订《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的申请表(具体内容见冀卫办法制〔2014〕2号文件)。

  二、我委2014年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护士执业注册许可”。2014年4月,我委将护士执业注册许可中的护士延续注册审批权下放到了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进一步简政放权,2014年8月将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首次执业注册许可下放到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

  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附表:1.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10月版).doc

  2.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表.doc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0月15日

 地区: 河北 
 标签: 行政审批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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