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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畜牧兽医局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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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9-21 02:50:16  来源: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2761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制订本方案。
发布单位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7-1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医[2012]25号)要求,为加快形成全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我局制定了《湖北省畜牧兽医局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畜牧兽医局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坚持统分结合、简便易行、客观公正、结果共享的原则,对全省各市、州、县开展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
 
  二、绩效管理内容与指标
 
  重点考核各市、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核心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协调经费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口蹄疫(包括 O 型、亚洲Ⅰ型和 A 型等 3个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4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不监测),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监管情况、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理情况、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监管情况、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情况、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情况,协调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配套经费、以钱养事经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等。另外,对扎实开展生猪腹泻等地区常见畜禽疫病防控指导工作,工作有创新、宣传有亮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肯定的市、州给予额外加分。
 
  评估考核依据《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附后)赋分,满分 100分。附加分 10分。考核得分排序在前1/3的市、州评定为优秀等次。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市、州,当年绩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评估考核方法
 
  评估考核按照“以地方自评为主,省里统一下达指标体系、统一组织培训、统一组织查验核实和评估”的原则进行。
 
  (一)动员部署
 
  在召开全省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的同时,部署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各市、州自评
 
  1.年中自评
 
  各市、州对照绩效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作出阶段性自我评价,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下半年针对性改进措施,形成年中自评报告,并于7月20日以前提交我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处(以下简称防控处)。
 
  2.年终自评
 
  (1)各市、州自我评分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赋分标准,在做好自评的基础上逐项对照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2)起草自评报告
 
  各市、州对照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绩效目标未能实现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提交我局防控处。
 
  (三)省级核实
 
  核实工作由湖北省畜牧兽医局评估考核小组负责完成,与全省春季、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同步进行。
 
  (四)年度总结评价
 
  2012年12月底前,我局对各市、州附加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根据年度评估情况及年终评估结果,起草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客观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绩效管理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进度安排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从2012年7月开始,到2012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2012年7月上旬,制定下发《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
 
  2012年7月中旬,各市、州对照《指标体系》对本辖区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2012年8月下旬,组织召开全省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就上半年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进行点评同时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要求。
 
  2012年10月底前,各市、州对照《指标体系》对辖区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自评,向我局防控处提交自评分表、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附加分证明材料)。
 
  2012年11月底前,评估考核小组对各市、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终核实。
 
  (三)总结阶段
 
  2012年12月底前,起草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总结报告》,对2012年度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市、州予以表彰,部署2013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等。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
 
  根据考核结果,对2012年度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在次年的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
 
  (二)综合运用
 
  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将在基层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安排、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组织机构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成立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省畜牧兽医局主管兽医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局防控处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局防控处),由省局防控处处长任负责人,省动物疫病预防疫控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同志任成员。各市州应尽快建立相应的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省畜牧兽医局组成9个评估考核小组,每组由3人组成,其中2名为市州局分管领导或防疫及监督工作业务骨干,1名为省局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协调),结合秋防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各市州畜牧兽医局主管兽医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各组交叉检查,每组考核2个市、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在本辖区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评估考核工作,确保客观准确。要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供反映工作过程的相关材料。
 
  (二)强化协调配合。省畜牧兽医局防控处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估考核工作;评估考核小组成员要服从安排,集中精力,按照确定的时间和程序开展评估考核工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成员单位和评估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严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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