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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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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31 01:33:46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82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准确统计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岳政办函[2013]67号
发布日期 2013-05-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准确统计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3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等单位〈关于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1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是国家制定粮食产业政策的依据,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是农业大市、产粮大市,全市6县市都属粮食生产大县,但限于目前的统计调查方式,部分地方数据采集随意性较大,影响了粮食产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导致国家各项粮食补助、奖励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有利于提高县级粮食产量数据质量,有利于落实国家各项粮食补贴、奖励政策,有利于掌握产粮大县的粮食增产情况,有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粮食市场调控政策。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抽样调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全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领导,成立岳阳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陈奇达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督办专员何林福、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队长吴当时、市统计局局长焦铎辉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张鑫、市农办副主任李新生、市农业局副局长左仕庚、市财政局副局长方新群、市统计局副局长邹俭、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纪检组长李俞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李俞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也要相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分工协调做好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牵头并会同市统计局组织全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统一布置调查任务、协调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要及时提供农情资料,共同分析粮食生产形势;发改和财政部门要在政策扶持、经费安排等到方面给予支持。设有国家调查队的县市,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各县级调查队承担;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市,调查工作由县级统计局承担。
 
  (二)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严格按照《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方案》和《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实施规程》要求,落实调查样本,严格数据采集,及时规范上报。
 
  (三)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与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各县市调查工作的组织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实施从调查样本抽选、耕地面积核实、播种面积调查、单产调查全过程的质量审核和控制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调查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三、广泛动员,强化保障
 
  (一)加强动员和宣传。县级粮食抽样调查工作需要得到乡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丈量核实耕地面积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各县市要充分动员,利用在电视台、电台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保障调查经费。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难度大、调查费用高,各县市政府要切实保障调查中必需的人力、物力,并将调查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顺利完成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三)依法独立开展调查工作。各级政府必须为统计调查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坚决支持统计调查部门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坚决纠正各种影响统计调查工作独立性的做法。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抽样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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