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建议组织开展劣质奶粉清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宿药监传发[2004]2号)

关于建议组织开展劣质奶粉清查活动的紧急通知(宿药监传发[2004]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28 08:19:59  来源:宿迁食品药品监管局  浏览次数:755
核心提示: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坑害儿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批示要求进行调查,并迅速在安徽阜阳及其周边城市掀起一场雷厉风行的劣质奶粉围剿行动。据阜阳市工商局、卫生局关于奶粉产品的消费警示公告表明,不合格奶粉达45个品种,涉及厂家多、影响范围广。据
发布单位
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宿药监传发[2004]2号
发布日期 2004-04-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药监局: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坑害儿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批示要求进行调查,并迅速在安徽阜阳及其周边城市掀起一场雷厉风行的劣质奶粉围剿行动。据阜阳市工商局、卫生局关于奶粉产品的消费警示公告表明,不合格奶粉达45个品种,涉及厂家多、影响范围广。据媒体最新报道,目前已在山东曹县发现有10多名婴儿因此受害。我市与阜阳相隔不远,完全存在此类劣质奶粉流入的可能,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劣质奶粉事件动态,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

  药监部门作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牵头部门,在维护和保证食品安全方面应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先人一步、快人一拍。为此,请各县(区)药监局接此通知后,迅即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建议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劣质奶粉清查活动,全面清查辖区内劣质奶粉特别是经媒体披露的45种奶粉的流通情况,堵塞源头,彻底消除劣质奶粉隐患的存在,有效维护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不合格 奶粉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4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288)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65) 其他法规 (51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0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