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3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3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9-16 04:25:06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65
核心提示:现将《吉林省“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发〔2014〕32号
发布日期 2014-08-20 生效日期 2014-08-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l.gov.cn/zwgk/gwgb/szfwj/jzf/201409/t20140901_1734166.html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
 
  吉林省“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健康米”、“放心肉”、“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推动我省畜牧业转型升级,打造食源性优质安全畜产品生产基地和“放心肉”品牌,提高我省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六型农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发展现代牧业经济为中心,以全产业链建设为主线,以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品牌开拓市场为抓手,以无疫区建设为载体,创新发展模式和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牧业经济转型升级版,推动畜牧业大省向畜牧业强省跨越。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成食源性安全畜禽生产基地和中国优质畜产品加工基地,畜牧业经济结构全面优化升级。
 
  1.畜牧业经济总量全面提升。全省肉类总产量达到330万吨,比2013年增长27%;畜禽养殖业产值达到1450亿元,比2013年增长21%;规模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比2013年增长30%。
 
  2.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9%,比2013年增长9%;畜产品精深加工量占加工总量的比重达到37%,比2013年增长10%;精深加工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2%,比2013年增长11%。
 
  3.畜产品放心安全信誉度全面提升。全省基本建成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现100%;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率、全程可追溯率达到100%,有害物质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放心肉”品牌基本建立。
 
  4.畜产品品牌营销水平全面提升。新增省级名优畜产品品牌10个,品牌拉动市场能力明显增强;畜产品外销量达到200万吨,比2013年增长30%;畜产品出口创汇2.2亿美元,市场占有份额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在全省实施无疫区建设,逐步控制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发展和人类健康的重大动物疫病,发挥无疫区品牌效应,使吉林肉真正成为国内外市场的放心肉、安全肉。
 
  1.建设无疫病省。按照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我省动物疫病防控现状,扎实推进无疫病省建设。一是建设免疫无口蹄疫省。用三年时间,强化软硬件建设,建成动物免疫、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和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增强综合防控能力,提高科学防疫水平。通过免疫实现无疫、监测证明无疫、监管保障无疫,最终使我省成为免疫无口蹄疫省。二是实施布病分区控制策略,在全省范围内达到布病控制标准。坚持联防联控、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免疫、检疫、宣传、监管、消毒、扑杀”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西部布病高流行区,稳定控制中部布病低流行区,净化东部布病低风险区。要强化易感人群宣传教育,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职业防护,降低人间疫情发生风险。力争到2017年,长春、吉林、四平、辽源、松原、白城6个地区达到控制标准,其他地区达到稳定控制标准。三是适时组织在全省开展其他重点动物疫病的区域化控制,提前谋划,早作准备,打好基础,使更多的疫病控制达到无疫病省要求。
 
  2.建设无疫病企业。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分期分批打造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无疫病企业。鼓励禽类出口加工企业、重点龙头养殖企业率先建设禽流感等禽类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打响无疫病企业品牌,促进产品外销,出口创汇。
 
  3.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分级分类的原则,建立以省动物卫生安全处理中心、区域无害化处理场、乡镇无害化处理湿化池及养殖(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备为主体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认真落实经营者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和基层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形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病死动物流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建设食源性优质安全畜禽养殖基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生态型、智慧型、效益型、特色型、开放型、安全型农业的总体要求,在全省建设5000万头生猪、1000万头肉牛、1000万只肉羊、5亿只肉鸡和30万头奶牛生产基地,推动畜牧业由传统饲养方式向标准化规模生产转变,由数量扩张向数质并重内涵增长转变,建设全国重要的食源性优质安全畜禽养殖基地。
 
  1.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坚持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多方建设的方针,重点支持龙头加工企业、家庭牧场和合作经济组织等,自建联建规模大、标准高的养殖场(小区),加快养殖方式转变,促进产业升级。重点支持万头以上猪场、千头以上牛(羊)场、百万只以上禽场建设。加强主要畜禽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研制一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可操作性强且易于实施推广的畜禽品种、养殖、管理等地方标准项目,重点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畜禽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力争到2017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由现在的9000个发展到1.2万个,建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50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0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比重由现在的50%达到65%。
 
  2.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养殖。充分利用国家秸秆养畜示范县和省级新型秸秆饲料开发项目政策,加大秸秆等粗饲料开发力度,积极培育秸秆饲料龙头企业,推广普及秸秆利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秸秆畜牧业。力争到2017年,饲料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950万吨,利用率达到26%,比2013年增长9%。坚持草原保护与科学利用并重,围绕西部生态区建设,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生态畜牧业,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3.大力发展现代畜禽种业。加大优势畜禽品种和地方特色品种推广开发力度,推动畜牧种业升级,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良种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从国外引进优良畜禽品种,提高生产性能和效益。加大吉林优质特色黑猪、草原红牛、延边黄牛、梅花鹿等地方良种推广力度,逐步扩大规模,形成区域优势特色畜牧业。力争到2017年,主要畜禽全面实现良种化。
 
  4.大力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业污染源治理、中部黑土地保护等工程建设,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形式,每年支持500个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大力推广沼气生产、有机肥加工、生物燃料制作、生物质发电等资源化利用模式,搞好综合治理。加快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优先推广 “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零排放”模式,促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力争到2017年,全省建成高效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150个,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由现在的50%达到70%以上。
 
  (三)建设优质安全畜产品加工基地。按照开放发展、开放型农业的发展理念,扩大招商引资,集聚域内外资本生产要素,引进畜牧产业化大项目,推动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兽药饲料和营销服务等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打造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版。突出省级13个投资亿元以上和市、县级19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畜牧产业化项目,建设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和奶牛5个全产业链。大力发展精细精深加工,下功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技术改进、产品换代、产业升级,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安全畜产品加工基地。
 
  1.建设生猪全产业链。突出抓好中粮500万头、正邦600万头、温氏500万头、雏鹰400万头、齐全100万头、中新成150万头、新希望150万头、华正100万头、精气神30万头等13个生猪产业化项目,打造中西部以国外引进品种为主体的良种猪产业带、东部以森林猪和山黑猪为主体的特色生猪产业带。力争到2017年,全省猪肉产量达到180万吨,比2013年增长29%;精深加工产品品种达到240个,比2013年增长25%;生猪养殖业产值达到380亿元,比2013年增长27%;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比2013年增长57%。
 
  2.建设肉牛全产业链。突出抓好皓月、大润德等4个肉牛产业化项目,打造中部农区西门塔尔优质肉牛生产基地、东部山区半山区延边黄牛生产基地、西部半农半牧区草原红牛生产基地。同时,建设好以长白山黑牛为主体的高档肉牛生产基地,扩大规模,扩大产能。力争到2017年,全省牛肉产量达到50万吨,比2013年增长11%;精深加工产品品种达到450个,比2013年增长15%;肉牛养殖业产值达到540亿元,比2013年增长15%;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比2013年增长45%。
 
  3.建设肉羊全产业链。重点围绕麒鸣、亚亨、众邦、乾羊、秋林集团等龙头企业,支持建设肉羊全产业链,突出打造松原、白城优质安全肉羊生产基地。力争到2017年,全省羊肉产量达到5万吨,比2013年增长25%;精深加工产品品种达到100个,比2013年增长50%;肉羊养殖业产值达到65亿元,比2013年增长30%;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51亿元,比2013年增长54%。
 
  4.建设肉鸡全产业链。突出抓好正榆1亿只肉鸡等6个产业化项目,围绕德惠、农安、公主岭、东丰、敦化、柳河、大安等肉鸡屠宰加工基地县(市),打造中部、西部、东部三个肉鸡产业集群。力争到2017年,全省鸡肉产量达到65万吨,比2013年增长30%;精深加工产品品种达到310个,比2013年增长25%;肉鸡养殖业产值达到80亿元,比2013年增长14%;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84亿元,比2013年增长40%。
 
  5.建设奶牛全产业链。围绕广泽、吉林艾倍特、敦化美丽健、乾安蒙牛等6个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奶牛产业化项目,打造长白山、松辽平原、松嫩草原三个奶源带。力争到2017年,全省奶牛发展到30万头,比2013年增长35%;牛奶产量达到70万吨,比2013年增长50%;精深加工产品品种达到170个,比2013年增长40%;奶牛养殖业产值达到30亿元,比2013年增长50%;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比2013年增长15%。
 
  (四)强化品牌市场开发。深入实施品牌开发战略,打响吉林优质安全畜产品品牌,形成以品牌开拓市场、以市场拉动发展的有力格局,扩大影响力,提升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
 
  1.鼓励企业创造名优品牌。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基础,深入实施畜产品品牌开发战略,在进一步做大做响现有品牌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打造名优畜产品品牌,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
 
  2.积极培育地方特色品牌。顺应市场对畜产品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以“皓月”、“德大”、“阿满”、“华正”等驰名商标品牌为引领,以“老昌”、 “老韩头”等吉林省著名商标品牌为重点,以“双阳梅花鹿”、“通榆草原红牛”、“延边黄牛”等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为特色,支持地方品牌做大做强。重点加强畜产品品牌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具有地方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行业品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3.大力创建优质安全品牌。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畜产品为重点,加快发展一批优质安全畜产品品牌。启动实施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力争到2017年,培育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100个,发展地理标志畜产品20个,认定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1500个,认证产地规模3亿头(只),认证产品总量200万吨。
 
  4.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和市场开发。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大型展会、品牌招商、新闻发布等形式,加大“吉字号”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升产品知名度,拓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创新畜产品营销方式,大力发展产销对接、网络直销、电子商务、远期交易和现代物流,提升畜禽及其产品营销水平。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格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1.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执法、从严处置的原则,强化源头防控措施,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畜牧投入品监管。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劣兽药和饲料非法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坚决取缔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养殖环节监管力度,落实规模养殖场(小区)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源头防控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依法规范屠宰厂(场)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依法对屠宰加工畜禽实行全程检疫,确保出厂(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屠宰企业管理,严格经营从业条件和标准,强化专项整顿,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屠宰企业开展设施设备和检验检测能力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三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不合格奶站和运输车辆。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的清理排查,强化监督力量和监控手段,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掺杂使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不法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畜禽及其产品销售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经营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规范畜产品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生产过程追溯信息采集和传输平台,制定和完善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规范,鼓励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试点。按照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从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入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畜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实现从饲养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确保“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 ”。
 
  3.加强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吉林省实施“健康米、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组织实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放心肉”工程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综合汇总和情况反馈。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把实施“放心肉”工程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为工程实施提供支持,搞好服务,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具体推进措施,逐级、逐年、逐项细化目标责任,建立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督导反馈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把“放心肉”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绩效工作考核范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的各项强牧惠牧政策,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具体扶持政策,能给的政策要给足给到位,实现政策推动效应的最大化。要统筹整合各类强牧惠牧资金项目,重点向“放心肉”工程实施上倾斜。要加强对畜牧业投资项目及资金运作等方面的监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放大政策扶持效应。同时,要进一步吸引社会和工商业资本向畜牧业集聚,支持畜牧业加快发展。
 
  (四)创新畜牧业融资机制。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大力吸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进入畜牧业融资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通过内部联保、龙头企业信用担保等形式,建立为养殖户提供贷款的融资模式。要抓好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落实,逐步扩大保险畜种范围和覆盖面,探索建立保险与信贷联动机制。利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政策,探索推进利用养殖圈舍、草场和活体畜禽等畜牧物权开展抵押融资贷款试点,从根本上解决好畜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
 地区: 吉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8)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4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