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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粮储〔2016〕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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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1-04 04:54:43  来源:国家粮食局  浏览次数:906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43号)和《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局研究制定了《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公司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国粮储〔2016〕279号
发布日期 2016-12-23 生效日期 2016-12-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43号)和《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我局研究制定了《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公司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科技工作的指导和科技规划实施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督促各类粮食科技创新主体认真落实主要任务,细化目标,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国家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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