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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山东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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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06-26 10:36:43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49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确定开展“健康山东行动”.
发布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10〕32号
发布日期 2010-06-11 生效日期 2010-06-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0〕3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健康山东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确定开展“健康山东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省上下,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3年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2个以上;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4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0-150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30-50个、卫生社区(村)100-150个、卫生户100-1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70%以上。

  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3年内解决8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县(市、区)城区、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年度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每年新增20%的村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所占比例3年间分别达到10%、20%、30%,2010年50%以上的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1年所有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

  12.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0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30%;2011年、2012年按照国家的要求逐年提高。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到2012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继续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国家平均水平以下。

  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2年,全省市、县、镇、村四级健身设施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健身站点超过10万个。

  二、行动内容

  健康山东行动,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又要着力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形成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一)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各类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1.召开动员大会。各级爱卫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健康山东行动。(卫生、宣传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方式,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卫生、宣传部门牵头,广电、新闻出版、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工作经验。通过工作通讯、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卫生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农业、广电、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各地创建省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卫生部门负责)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卫生部门牵头,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卫生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铁路等部门配合)

  8.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卫生部门负责)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1.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创建和巩固发展成果工作。加大申报城市、镇(县城)的指导和督导力度,使其尽快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抓好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复审。(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单位和卫生户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每两年复审一次,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城市环境清洁行动。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

  2.加大城区卫生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及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抓好城市单位及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加强宠物及流浪动物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铁路、民航等部门配合)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的垃圾。(卫生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单位配合)

  4.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环保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安监等部门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城乡统筹,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推进环境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各地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搞好镇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配备足量的垃圾收纳设施,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水利、卫生、农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农业部门负责)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市、区)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农业、质监部门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卫生部门负责)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卫生、工商部门负责)

  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省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卫生部门负责)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倡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财政、卫生部门负责)

  2.加强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卫生部门牵头,妇联、体育、老龄办等部门、单位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卫生部门负责)

  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办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鲁发〔2009〕6号)要求,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继续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健康山东行动顺利开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和相关广告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各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步骤,扎实推进。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第一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第二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第三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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