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开展督导“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稽查执法活动的通知(鲁食药监稽〔2014〕4号)

关于开展督导“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稽查执法活动的通知(鲁食药监稽〔2014〕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23 09:27:52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38
核心提示:为推进“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督导“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稽查执法活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关于开展督导“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稽查执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鲁食药监稽〔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01-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4/1/7/art_153_41603.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鲁食安办发〔2013〕4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督导“保障‘两节’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稽查执法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标
 
  积极配合省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整治行动,强化稽查执法,确保案件查处落实到位,提高专项整治效果。
 
  二、督导范围
 
  围绕隐患排查、联合执法、打击违法犯罪情况,重点督导食品、药品违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针对我省食品药品案件相对集中发生区域,落实省局交办的举报案件查处情况,总结典型案例查处经验。
 
  三、督导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现场督导与书面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督导采取听取执法阶段性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区域性重点问题执法情况、检查企业、调阅重点案件查处案卷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及组织安排
 
  此次督导分为四组,每组由省局稽查局1名局领导带队,由食品、药品稽查人员各1名组成。
 
  (一)督导时间
 
  2014年1月13日—15日。
 
  (二)现场督导分工
 
  第一组:济南
 
  组长:田宜勇,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18663707712。
 
  第二组:德州、聊城
 
  组长:孙效晖,联系人:徐丛,联系电话:18663707718。
 
  第三组:淄博、潍坊
 
  组长:张永海,联系人:孙国梁,联系电话:18663767212。
 
  第四组:东营、滨州
 
  组长:姜东,联系人:闫平男,联系电话:18663707833。
 
  五、工作要求
 
  各市局要认真填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数据统计表》(附件),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于2014年1月1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局稽查局。
 
  联系人:孙国梁,联系电话:0531-68603055,18663767212,电子邮箱:sunguoliang@sdfda.gov.cn。
 
  附件:   专项整治工作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7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5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381)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73) 其他法规 (513)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