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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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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03 04:27:49  来源:新疆吉木乃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982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决定取消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8项;调整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2项。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发〔2013〕39号
发布日期 2013-04-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jmn.gov.cn/Item/17316.aspx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决定取消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8项;调整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2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严格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将实施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管理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三、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须经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8项)

  2.调整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2项)

  2013年4月10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38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决定取消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实施的下列29项行政许可和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9项)

  (一)教育厅(1项)

  1.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

  注:实行告知性备案

  (二)公安厅(3项)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审批

  2.机械防盗锁生产登记批准

  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生产许可

  (三)住房城乡建设厅(1项)

  1.房产测绘单位资格初审

  (四)水利厅(2项)

  1.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2.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五)农业厅(1项)

  1.权限内在非疫区进行植物检疫对象研究的审批(因教学、科研需要在非疫区进行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研究审批)

  (六)商务厅(2项)

  1.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

  2.外商投资项目的产品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的审批

  (七)卫生厅(6项)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许可

  2.水处理材料中的无烟煤、骨炭、二氧化钛、聚丙烯、聚氯乙烯、碘树脂、电解槽、电极产品卫生许可

  3.化学处理剂中的水解苯丙酰胺、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硫酸铝铵(铵明矾)、PH调节剂、灭藻剂、次氯酸钙(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产品卫生许可

  4.水质处理器中的陶瓷净水器,饮用水pH调节器,氧化电位水发生器,除氟、除砷净水器产品卫生许可

  5.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6.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审批

  (八)质量技术监督局(3项)

  1.电焊条生产许可证核发

  2.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核发3.设立认证咨询机构审批

  (九)新闻出版局(3项)

  1.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2.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3.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项)

  1.第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十一)林业厅(2项)

  1.处理非正常来源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2.外国人来我国从事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采集标本等活动审批

  备注:取消此项审批后,相关事项通过狩猎证管理

  (十二)气象局(1项)

  1.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岗前考核(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认可)

  (十三)档案局(1项)

  1.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赠送(赠送外国人除外)的审批

  (十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项)

  1.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用、临床验证审批

  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备案

  二、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项)

  (一)通信管理局(1项)

  1.主导电信企业规划备案

  (二)水利厅(2项)

  1.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

  备注:按《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办理

  (三)畜牧厅、教育厅、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1.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四)地税局(4项)

  1.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审批

  2.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审批

  3.外国政府、非营利机构等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给予免税待遇审批

  4.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所得利息符合优惠利率标准免征所得税审批

  (五)烟草专卖局(1项)

  1.烟草企业非烟草专卖品中外合作事项审批

  附件2:

  调整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82项)

  一、经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实施的事项(36项)

  (一)发展改革委员会(2项)

  1.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2.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的项目核准

  (二)教育厅(3项)

  1.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2.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3.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

  (三)通信管理局(1项)

  1.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丙级资质认证

  (四)公安厅(1项)

  1.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项)

  1.设立技师学校审核

  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2.专科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六)环境保护厅(5项)

  1.不跨省(区、市)的330千伏、500千伏交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的国际通信设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国际关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邮政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5.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

  (七)水产局(3项)

  1.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2.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3.渔业船员二级、三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八)商务厅(5项)

  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2.外商投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3.专门从事网上销售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4.以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商品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5.外商投资旅行社(出境游除外)设立审批

  (九)质量技术监督局(7项)

  1.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证书核发

  2.气瓶检测机构核准

  3.除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管理安装人员以外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4.电力整流器生产许可证核发

  5.电力调度通讯设备生产许可证核发

  6.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7.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十)广播电影电视局(3项)

  1.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2.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3.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项)

  1.第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十二)文物局(1项)

  1.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二级、三级文物审批

  (十三)人防办(2项)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2.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二、国务院规定由自治区级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28项)

  (一)司法厅(1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项)

  1.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国土资源厅(2项)

  1.市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的转让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2.权限内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四)住房城乡建设厅(2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2.权限内燃气设施改动审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五)商务厅(1项)

  1.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部门

  (六)卫生厅(2项)

  1.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项)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的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八)工商局(1项)

  1.户外广告登记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九)广播电影电视局(2项)

  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2.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十)新闻出版局(5项)

  1.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2.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4.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5.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项)

  1.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

  (十二)林业厅(1项)

  1.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林业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

  (十三)气象局(2项)

  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气象主管部门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县级气象主管部门

  (十四)文物局(1项)

  1.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十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项)

  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下放后实施机关:州、市(地)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六)残联(1项)

  1.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残联

  三、合并的事项(4项)

  (一)财政厅(1项)

  1.“亏损补贴事项审批”并入“财政补助、补贴事项审批”,

  (二)水利厅(3项)

  1.原由水利厅实施的:(1)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审核;(2)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批等2项合并为1项,即:“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2.“因施工作业需要搬迁、拆除渔业航标审批”并入“渔业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四、变更的事项(14项)

  (一)商务厅(14项)

  1.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2.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

  3.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4.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5.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光盘复制生产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光盘复制生产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6.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认证培训和认证咨询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认证培训和认证咨询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7.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涉及国际快递业务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涉及国际快递业务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8.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营业性演出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营业性演出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9.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保险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保险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0.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拍卖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1.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2.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

  13.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发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发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4.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11〕31号确认由自治区商务厅实施的“限额以下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变更为“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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