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生产技术 » 养殖技术 » 家畜养殖 » 正文

怀孕母猪禁用四类药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7
核心提示:当确定母猪怀孕后就要做好各方面的护理工作,在用药上也要特别注意,有很多药物怀孕母猪是不能应用的,严重的可导致母猪流产及产畸形猪,影响发育。

当确定母猪怀孕后就要做好各方面的护理工作,在用药上也要特别注意,有很多药物怀孕母猪是不能应用的,严重的可导致母猪流产及产畸形猪,影响发育。临床上一定要注意对于怀孕的母猪不应使用以下几类药物:

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类:麦角制剂、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作为催产和产后止血用药除外)。

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类(强烈泻药):硫酸镁、硫酸钠、蓖麻油等,用药后对肠管的机械或化学刺激作用,能反射性地兴奋子宫。

影响胎儿生长或胎儿畸形类:水杨酸类、烟酰胺、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等。此外,妊娠早期用可的松、性激素、长效磺胺等药也会产生不良后果。

具有破瘀活血和理气的中草药类:桃仁、红花、三棱、莪术、益母草、贯众、大戟、莞花、甘遂、商陆、二丑、大黄、皂角、枳实、元胡、五灵脂、麝香、水蛙,以及中成药活络丹、铁打丸等。

编辑:foodqa

 
分享:
关键词: 怀孕 母猪 禁用 药物
[ 网刊订阅 ]  [ 生产技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生产技术
点击排行
 
 
Processed in 10.380 second(s), 1206 queries, Memory 4.0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