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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组开展现场审查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31
      审查组开展现场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5个基本程序:
    (1)召开首次会议。会议由审查组全体人员及被审查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介绍审查组成员,说明审查的内容、审查计划,并要求企业进行必要的协助;说明审查组的工作纪律,将“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交企业负责人,明确企业有权对审查工作组的廉洁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企业领导介绍企业情况。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的内容按“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组成员按照分工同时开展工作,将审查结果记录在“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内容及要求”表中。表达方式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暂不考核”4种。如果有的项目审查结果是“基本符合”或“不符合”,就要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符合项报告”表,在表中写清楚是什么项目不符合或有不足,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时要提出对不符合或有不足项的改进意见。
    (3)产品抽样。抽样的样品应是企业的代销产品,一般在成品库内进行。样品的抽样方法、数量的等要求应按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填写产品抽样单,样品封好后,由企业到规定时间内安全送到指定的质检机构。
    (4)审查组会议。确认审查记录,核对审查记录的完整性;对分歧意见的讨论和处理;草拟审查报告和审查结论。
    (5)末次会议。现场具体审查工作完成以后,召开末次会议。会议由审查组全体成员及被审查的企业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与企业就审查情况进行沟通,指出不符合或不足的项目,向企业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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