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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出口食品厂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31  浏览次数:423
     已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出口食品厂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其产品在国内销售的,必须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接受审查,但在审查项目上应尽量简化。已获得《出口食品厂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与其他企业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
    (1)企业提供材料时应增加的证书和证明,如《出口食品厂卫生注册登记证》,获得HACCP评审的,还需提供认证证书副本;
    (2)申办《出口食品厂卫生注册登记证》时已经通过审查的内容,不再进行重复审查;如果已包含《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可以免于现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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