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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陀罗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9  浏览次数:245

  曼陀罗中毒为误食曼陀罗种子、果实、叶、花所致,其主要成分为山莨菪碱、阿托品及东莨菪碱等。上述成分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阻断M-胆碱反应系统,对抗和麻痹副交感神经的作用。临床主要表现为口、咽喉发干,吞咽困难,声音嘶哑、脉快、瞳孔散大、谵语幻觉、抽搐等,严重者进一步发生昏迷及呼吸、回圈衰竭而死亡。 曼陀罗中药名洋金花、山茄子、醉人草、闹阳花、透骨草、喇叭花、风茄或野麻子。全株有毒,以种子毒性最强,儿童服3—8颗后即可中毒。一般在口服后0.5—2小时即完全被口腔和胃粘膜吸收而出现中毒症状。

临床表现
  1.一般食后0.5-2小时出现症状,早期症状为口、咽发干、吞咽困难、声嘶、脉快、瞳孔散大,皮肤乾燥潮红、发烧等。 2.食后2-6小时可出现谵忘、幻觉、躁动、抽搐、意识障碍等精神症状。 3.严重者常于12—24小时出现昏睡,呼吸浅慢、血压下降以至发生休克、昏迷和呼吸麻痹等危重征象。

诊断依据
  1.有用药过量或误服毒物的病史。 2.突然发病、有明显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且伴有面颊潮红、粘膜乾燥及瞳孔散大等特殊临床表现。 3.洗胃中可能发现曼陀罗种子、叶或花。 4.猫眼散瞳试验及毒物分析阳性。

治疗原则
  1.催吐、洗胃、导泻。 2.静脉输液、利尿以加速毒物排泻。 3.解毒治疗。 4.对症支持治疗。

用药原则
  1.早期轻症曼陀罗中毒者可应用毒扁豆碱或毒扁豆碱与毛果芸香碱交替使用。 2.重症中毒者肌注新斯的明或腾喜龙,应早期足量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加强对症支持治疗。 3.原有心脏病者宜慎用新斯的明,以免心跳骤停。

辅助检查
  1.对于单纯早期曼陀罗中毒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诊断不明或晚期危重症患者检查专案可包括“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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