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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胆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9   浏览次数:53

  鱼胆中毒系食鱼胆而引起的一种急性中毒。青、草、白鲢、鲈、鲤鱼胆中含胆汁毒素,能损害人体肝、肾,使其变性坏死。也可损伤脑细胞和心肌,造成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病变。民间有以生吞鲤鱼胆来治疗眼疾、高血压及气管炎等病的做法,常因用量,服法不当而发生中毒。其中以青、草和鲩鱼苦胆中毒最多见。因胆汁毒素不易被热和乙醇(酒精)所破坏。因此,不论生吞、熟食或用酒送服,超过2.5g,就可中毒,甚至死亡。

临床表现
  1.胃肠道症状: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 2.肝肾损害表现:肝区疼痛、肝大、黄疸、血清转氨酶升高;镜下血尿、蛋白尿、少尿和无尿、全身浮肿、肾区疼痛等。 3.心脏、神经损害表现:低血压和休克、心电图可有不同程度的房室传导阻滞,头昏、头痛、烦躁不安、重者可有神经麻痹、昏迷、抽搐。

诊断依据
  1.食鱼胆史; 2.食后2-7小时内,突然腹痛、剧烈呕吐、腹泻; 3.继则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肝功能等损害。

治疗原则
  1.催吐、洗胃、导泻、减少毒物吸收; 2.护肝; 3.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必要时透析治疗; 4.重症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5.对症支持治疗。

用药原则
  1.对一般轻型病例可使用用药框限“A”和“B”项药物; 2.对中、重型病例的用药,可包括用药框限“A”、“B”、“C”; 3.对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者,可行透析治疗,肾区热敷,加强抗感染。

辅助检查
  1.对一般病例的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难以确定诊断、需要排除合并其他病变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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