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上网做生意,首选VIP会员| 设为首页|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RSS订阅
食品伙伴网,关注食品安全,探讨食品技术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专题 » 物流营销专题 » 正文

包装之物品外包装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9  浏览次数:574

  包装是影响运输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可由托运人自身完成,也可委托专业包装公司进行。包装材料的选择要视货物品质而定,目的是使货物得到安全的保护和支撑。常用的有木箱、纸箱等。不同国家对木箱的要求不同,有些国家和地区木箱是要求熏蒸的。

  钢琴、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进行熏蒸,并出示承认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欧洲对松树类的木制包装规定,货物进口时必须有原出口国检疫局出示的:没有虫害的证明。

  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各种用具等可用结实的纸箱自行包装,并最好做防潮处理。

  易碎类的物品最好用东西填充好,避免损坏。

  条件允许,在纸箱内铺垫一层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

  在一包装箱内,轻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运。

  箱内最后要塞满填充物,要充实,可用卫生纸、纸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运挪动过程中箱内物品互相翻动、碰撞而受到损坏。

 
[ 网刊订阅 ]  [ 食品专题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专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