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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03
核心提示:罐头食品标示按国家标准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配料表(指原料及辅料)、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在罐盖上用清晰的明码标注)、保质期(最佳食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等

    罐头食品标示按国家标准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配料表(指原料及辅料)、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在罐盖上用清晰的明码标注)、保质期(最佳食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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