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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何建立企业质量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31
      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监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编制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利用计算机建立、管理企业质量档案,逐步实现利用计算机(网络)接受和传递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管理数据。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名称、地址应以企业营业执照依法登记的名称的地址为准,不要随意简化或用俗称、传统称谓代替。
    (2)重视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的登记。企业代码是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代表国家对企业赋予的身份编号和公民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在计算机管理中可以简便迅速地用于检索企业质量档案。因此,在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查验企业代码证,正确录入企业代码。对应办而未办理企业代码的企业应督促其立即办证,对不在办理企业代码范围内的企业,要验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并登记身份证编号,否则不予发证。
    (3)注意定期采集企业有关信息,更新企业质量档案,保持企业档案的时效性,并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区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向国家质检总局上报数据及有关情况,使企业质量档案成为政府宏观管理和建立信用经济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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