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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应当承担什么民事法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31
     检验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开展食品检验工作是一种技术服务,属于民事行为。该行为可能会产生民事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在协议合法的前提下,检验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非特殊原因不能全面依约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法律责任。赔偿责任的发生有两种情况。即:一方面由于检验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另一方面由于检验机构与委托人共同的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检验机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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