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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的提存条件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13  浏览次数:459
核心提示:《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者;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者;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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