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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问题及其负偏差分析(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9-18

(四)地区间定量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差异较大

    陕西省此次抽样合格率最高,达到了97.0%, 较2003年同期(60.7%)有明显提高。而抽样合格率最低的省份,抽样合格率仅为59.5%,两者相差37.5个百分点。陕西省此次抽查的10类定量包装商品中,洗衣粉、啤酒、白酒、牛奶4种商品一次抽查全部合格,较2003年有明显提高,尤其是白酒,去年的合格率只有60%,经过一年的整顿,今年合格率达到100%。有的省份抽样合格率较低是因为该省的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多不了解计量法律法规,缺少计量意识,对监督检查采取应付的态度。

(五)部分企业抽样合格率低的原因分析

1、计量意识及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意识薄弱

    从抽查中发现,抽样不合格的商品多数来自于小型企业,这些小型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技术规范知之甚少、甚至于不知。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偏差、标注净含量的法定要求缺乏了解。

2、计量手段落后,计量器具配备不合理

    从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不合理,未达到准确度要求或未执行周期检定,有的甚至没有计量手段,这些也是造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超差的重要原因。

3、定量包装商品包装器皿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

    包装瓶壁厚差异较大,造成瓶子容量不一致,灌装时仅控制液位,致使产品实际净含量不一致。

四、定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分析

    通过多年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些产品的净含量负偏差较为普遍,而且不像是企业有意在这样做。为此,引起了一些专家的关注,经过深入调查调查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温度影响引起定量包装物净含量的负偏差

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中规定以体积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为20℃条件下的体积,但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产品净含量时企业往往忽略温度影响,检测结果没有进行修正(误差可达1%),结果造成高温天气生产的产品净含量出现负偏差。

2、灌装时液体压强变化引起净含量负偏差
有许多液态定量包装产品采用定容式灌装机,其工作原理是单个灌装体积等于单个分液箱分液时间乘以液体流速。当一批液态产品灌装完时,由于灌装罐内没有足够的产品来及时补充,液面逐渐下降,液体底部压强减小,引起液休流速逐渐减小,而此时企业仍保持原参数,根据上述公式可知,随着液体流速的逐渐减小,灌装产品的净含量逐渐减少(减少量可达2%左右),从而使产品净含量出现负偏差。

3、包装容器影响净含量负偏差
通过研究发现,有些包装容器对内盛装的物质有吸收作用,如紫砂瓶对白酒吸收后,能使白酒的净含量损失1%左右,但多数企业在产品灌装时都忽略了这一因素,因此引起净含量负偏差。

4、产品挥发引起的净含量负偏差
存在故障的压盖机和封盖,不能有效地对产品起到密封作用,而这种缺陷又很难及时的被操作者发现,出现大量没有密封好的产品,而这种产品放置一段时间后,因挥发而产生净含量负偏差,一般情况损失1~2%,严重时可全部挥发。

5、计量器具不合格引起的净含量负偏差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生产的净含量为250ml的产品净含量严重超差,经过调查,发现这部分企业用于控制产品净含量的量筒既未检定也未经校准,经比对有的误差竟达-8ml。

6、定量包装容器容量负偏差引起的净含量负偏差
在抽查中发现部分灌装较满的定量产品,其净含量却为负偏差。经跟踪检测,发现主要是部分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在生产包装容器时其容器的容量出厂平均为负偏差,企业使用这种容量的包装容器灌装时部分产品溢出,从而造成产品净含量出现负偏差。


五、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

    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与管理是法制计量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消费者对讲师工作的迫切要求,为了使定量包装商品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中的计量问题得到解决,应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创造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我认为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

1、增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有关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
从宣传教育入手,对有关企业领导和计量、质管人员进行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领导者对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定量包装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计量管理水平,按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在工作中实施。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商品量计量管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具有法制性和技术性两个特点。许多国家的计量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定量包装商品检测实验室,并配有专用的计量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计量检验人员,按照法定的计量检验方法和程序,对商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仓库的定量包装商品不同程度地实施法制计量监督管理。因此,应该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以国家的有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对生产、流通的特定商品的商品量进行监督管理, 确定监督管理范围,监督管理方式,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发挥政府在商品量监督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3、抓住源头,把住厂门;规范流通,把住市场

生产企业要抓好源头,把住厂门。通过加强对定量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从宣传、监管和服务三方面着手,制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从生产源头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针对流通领域,要从抓住重点、把握时机、加大力度、扩大影响等几个方面入手,根据不同商品的销售旺季,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经销商加强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经销企业自觉地把好进货关,促使其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到检查一项规范一片,以点带面,并且通过查“超市”追到生产企业,规范整个商品量市场经济秩序。

4、建立定量包装商品检测专门技术机构,并加强对其规范化管理

    在全国各大城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都比较多,建立定量包装商品检测机构是在原有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基础上,补充、完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装备和工作条件。对从事宣传包装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确保其计量检测工作科学、准确、公平、公正。这样一方面能更好地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另一方面为承担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起到技术保障作用。

     从计量器具管理扩展到商品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对于促进和提高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条件,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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