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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问题饮料”维权之路怎么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24  来源:金阳网
开了盖的饮料发现问题真的无法维权?回看高小姐的维权路,日前,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工商局消保处、消委会等有关部门一致认为,她维权意识很正确,但关键漏洞在于没有固定证据,消费者日后如遇相同情况,一定要诉诸消委会、工商局或卫生防疫部门监督取证,贸贸然自己送往检测机构,只会让日后的维权“有理说不清”。  

  回看当时应该三步走

  据上述部门给出的建议,如果可以重来,在喝下第一口变质饮料后,高小姐应该———

  第一步:尽可能找多几个第三方证明人,而不仅仅是士多店老板娘,因为饮料变质还可能是因存放不当等其他因素引起,商家的支持可能变成日后厂家推脱责任的借口。

  第二步:因为商家进的货一般都是同一批次的产品,消费者可试着找还有没有同样变质的饮料,密封的产品能让维权路顺畅很多,因为“开盖”饮料即使检出问题,厂家轻轻松松一句“可能有人故意投毒”,高小姐官司打到法院也不会被认可,这也是当天检验所劝高小姐不要花钱检验的原因。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固定证据:消费者应该就地致电消委会、工商局或卫生防疫部门,诉清情况,请上述任一部门派员到现场取证封存,在部门的监督下将变质的饮料送往检测机构。一般来说,流通领域上出现的质量问题找工商部门,而影响人体健康的判断标准和依据找卫生和卫生检疫部门。

  送检其实只需测“感观”

  由于高小姐喝到的饮料已经液体混浊并伴有悬浮物,单从感观判断已经酸败变质,明显是不合格产品,但按照既有程序,维权向厂家索赔仍需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的不合格证明,所以高小姐只需花费几十元委托检验所检验“感观指标”这一项,便能证据在握,根本无须按标准作全项目检验(包括“感观指标”、“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卫生指标”,须花费18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只是国家级的质量检验机构,不是行政部门,也不受理投诉举报。检验所只按产品的标准进行检测,常规项目包括感观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和比较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等。如果不法分子在产品中添加了食品中不允许添加的非食用原料,但因非食用原料有成千上万种,检测时不可能也没办法对其一一检验,所以检测出的结果按标准判断也有可能是合格的,但如果是有针对性的检测(比如检测是否含有敌敌畏等),那就完全可以检出。苏丹红事件就是一个例子,在被发现加入食品前,食品检测标准完全没有对苏丹红的检测项目,所以送检合格的食品才会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经过上述几个步骤后,消委会便可凭产品不合格证明协助消费者与厂家协商,厂家最后还应为检测费用“买单”。

        诚然,上述维权的步骤、过程容易让很多人打退堂鼓,所以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有维权意识还应有取证意识,打开封盖喝饮料前,还是要养成习惯先花1秒钟看看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有异常的沉淀、变色,一旦开了盖,维权的路就会麻烦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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