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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蹄加工者被罚五千 将移交公安部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21  来源:城市晚报  浏览次数:308
核心提示:7月19日,吉林市二道江街附近的部分居民吃了从当地市场上买回来的羊蹄后,相继出现腹痛、腹泻及呕吐不良反应。卫生防疫部门经过调查初步认定,导致这起食物中毒事件的祸首正是市场业户李某自己黑加工的羊蹄,但具体原因还有待于检验。 《一锅羊蹄撂倒20多人》接续报道

   7月19日,吉林市二道江街附近的部分居民吃了从当地市场上买回来的羊蹄后,相继出现腹痛、腹泻及呕吐不良反应。卫生防疫部门经过调查初步认定,导致这起食物中毒事件的祸首正是市场业户李某自己黑加工的“羊蹄”,但具体原因还有待于检验。

  《一锅羊蹄撂倒20多人》接续报道

  记者从吉林市卫生部门了解到,20日早上,又有3名食用羊蹄的当地居民出现不良反应到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由于卖羊蹄的业主李某无证非法加工熟食直接导致该起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卫生防疫部门对李某依法做出5000元的行政罚款。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患者无大碍 新增3名中毒者

  据卫生防疫部门介绍,截至7月19日14时,卫生防疫部门共在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实了15名中毒居民。经过治疗,除一名中毒居民仍在住院观察外,其他患者已大多无碍,于当晚出院。不过在20日早上,医院方面传来消息,又有3名居民出现不良反应来到该医院就诊,但症状并不严重。

  据李某讲,“惹祸”羊蹄是他和妻子在6月1日从黄旗屯冷库购进的,后来一直冷藏存放。事发当日,他和妻子在租来的民房内共加工了25公斤,且全部售出。李某还称,加工时,妻子曾觉得腹部疼痛,但两人谁也没有当回事。

  卫生防疫部门据此推断,很可能是李某妻子自身携带的病菌使羊蹄受到污染。目前,卫生防疫部门已对李某及其妻子分别采集了便样,这一推断还有待于检验结论证实。

  由于李某既没有卫生许可证,也没有健康证,且非法加工的羊蹄直接导致了该起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卫生防疫部门于昨天依法向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5000元。

  吉林市昌邑区卫生监督所的赵所长表示,由于检验结论还未得出,因此还无法为中毒原因具体进行定性。如果检验结果显示李某涉嫌刑事犯罪,此案将移交给公安部门。

  李某表示“对不起中毒居民”

  昨天,记者在卫生防疫部门见到了业主李某。对于自己的非法加工行为,李某表示非常后悔,称对不起吃了羊蹄而中毒的居民。

  “加工过程中,我绝对没有使用违规的食品添加剂,我发誓!”李某说,自己做的熟食他和妻子也吃过,此事的发生,他同样感到莫名其妙。


 
关键词: 羊蹄 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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