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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对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出口食品企业监管的借鉴初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张 璐[1] 李洵微 陈 茜   浏览次数:562
核心提示:2011年1月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正式实施,这是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一次“现代化”的重大变革。该法案提出的预防、问责、协作等理念对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出口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样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张 璐[1]   李洵微   陈 茜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摘要:2011年1月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正式实施,这是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一次“现代化”的重大变革。该法案提出的预防、问责、协作等理念对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出口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样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出口食品企业、监管
前言
2011年1月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现代化法案”)正式实施,这是70多年来美国对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FDCA)》进行的最为重大的修订,也是美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一次“现代化”变革。新法案从41个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措施等12个章节是独立的新增章节,凸显了FDA对这十二个方面的集中关注和强化。笔者认为,该法案提出的预防、问责、协作等理念对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出口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样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预防的理念
随着2001年11月11日中国终于叩开世贸组织大门,成为WTO第143个成员以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检验检疫部门能够探索出适应国际形势的新型监管模式。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要将检验检疫把关向生产领域延伸,从源头上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要加快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重点的转移,把监管重点转变到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方面上来。同时,由于出口食品涉及的种类繁多、情况复杂,质量要求日趋严格,出口量又逐年攀升,传统的“最终产品检验”模式,在人员缺乏、检测设备资源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合格的产品不是检验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因此,有效的过程控制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显得更为现实和经济。现代化法案中更加强化了事前预防胜于事后检测的理念,其中“危害分析和风险预防控制措施”是现代化法案较原法的新增章节,它将危害分析和风险预防控制措施的理念、方法以法律形式强制应用于食品链的所有企业和所有环节。这与目前在食品企业中实施较多的HACCP体系管理有着相通之处。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出口食品企业体系管理、工艺流程、生产加工、原辅料供应、仓储运输、人员培训、防护计划、预防及控制措施等各方面所有潜在的危害进行分析,对企业和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找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关键环节,这些关键环节就是检验检疫必须严密监管的重点,也即关键控制点。通过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口头询问等检查和验证,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监管的内容和形式,以达到有针对性的实施有效监管的目的。
问责的理念
问责制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出口食品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同时要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包括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基于“预防”的理念,笔者认为,检验检疫部门对于出口食品企业的“问责”应当不仅仅停留在“验证”诚信上,而是应该努力帮助企业“建立“诚信。FDA现代化法案在强化了企业或经营代理人等在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方面的主体责任的同时,还提出了诸如按照规定进行危害分析、评估危害因素、确定并实施预防措施、保证不存在蓄意掺假、监督实施并做好记录等比较具体的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在要求出口食品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可借鉴《《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动态的分级管理,在企业的生产、检测、人员、仓储、原辅材料供应、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产品追溯、质量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帮助企业不是停留在应付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的层面,更是在主观上自觉加强行业自律,做好企业管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协作的理念
在现代化法案中的每一篇里都多处提到FDA要加强与国家层面的农业部、国土安全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商务部和各州相关部门之间的磋商和协调,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共同完成某项工作且不可重复发布相同的或矛盾的信息,协作的理念贯穿其中。由此,笔者认为,对于检验检疫部门,协作应体现在多个方面,如系统内部建立“产地检验,口岸验放”的工作协作机制;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备忘机制、疫情防控平台;同时还应加强与国内外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交流协作,实现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的共享;加强与食品进口国官方检验检疫机构的交流,及时了解国外的新政策、新技术、新要求。同时,现代化法案增加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要求每个进口商开展基于风险的外国供应商验证活动。因此检验检疫部门还应加强与进口商或代理商的交流协作,以了解验证活动的目标、要求、关注及验证方式等,从而指导出口食品企业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应对工作。
作为世界上食品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美国一直致力于建立一个良好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代化法案的推出,对我国乃至世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和应对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和重大的意义,同时也对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检验、强化监管有着现实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陈荣溢 蔡 纯 王 伟 《浅析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中国质量新闻网)
2、谭乐义,孙明钊,王漪 《风险评估在HACCP体系中危害分析的应用》(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检处)全国HACCP应用与认证研讨会入选论文
3、张雨梅 《HACCP与水产品绿色市场准入》(《江苏农业科学2004年01
4、东昱明,贾丹 《从出口看食品安全与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思考》(《中国市场》2008年41期)
5、桑立伟,刘新华,孙彤 《浅析<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对中国食品出口的影响与对策》 (《食品工业科技》2011年04期)
6、詹思明 《科学构筑进出口食品安全防线》(《中国食品》2011年04期)




 


 
编辑:food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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