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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趁热吃” 损肠又伤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07  来源:武汉晨报  浏览次数:384
核心提示:最适宜的进食温度在10℃~40℃左右。

  “趁热吃”一向是中国人待客的一句客套话,不过,这种礼节似乎应该改改了。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康康姐提醒,“热”并不等于“烫”,吃太烫的食物,嘴巴烫伤不说,还会损坏肠胃。

  从冒着热气的面条,到馅料热乎的包子饺子以及滚烫的火锅,多数武汉人喜欢“火辣火辣”,直到吃得满头大汗才解恨。

  康康姐表示,确实,食物的美味需要温度来激发,这也就导致不少人逐步习惯了烫食。但是“热”并不等于“烫”,有的人吃东西喜欢吃刚出锅的,喜欢“趁热吃”,感觉这样吃得香,其实这是不好的生活习惯。

  人的口腔、食道对温度的耐受是有一定限度的。正常时候,口腔和食管的温度多在36.5℃~37.2℃,耐受的温度最高为50℃~60℃。如果温度太高容易造成口腔黏膜充血,黏膜损伤造成溃疡,破坏黏膜保护口腔的功能。同时,如果食物太烫,经过口腔时间缩短,细细咀嚼、刺激唾液及与之混合过程都不充分,这样对消化吸收也存在不利。

  而且,过烫的食物温度在70~80℃左右,像刚沏好的茶水,温度可达80~90℃,很容易烫伤食道壁。如果经常吃烫的食物,黏膜损伤尚未修复又受到烫伤,可形成浅表溃疡。反复地烫伤、修复,就会引起黏膜质的变化,进一步发展成肿瘤。

  因此,最合适的食物温度是“不凉也不热”。许多家长在给小宝宝喂饭时,都会吹至微温后再喂,其实,这个温度对成人来说同样是最合适的。用嘴唇感觉有一点点温,也不烫口,就是最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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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uanlee

 
关键词: 食物 趁热吃 肠胃 伤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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